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再次提醒在以色列的中国机构和公民切实防范新冠病毒
Admin5 2021-11-04 19:42
近期,以色列境内新冠肺炎疫情总体趋于缓和,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应出台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如自11月1日起允许已接种新冠疫苗或虽感染过新冠病毒但已康复的游客有条件入境等。
但是,感染新冠病毒风险依然存在,感染病例数量依然较高,疫情防控依然需要高度重视。中国驻以色列使馆特此再次提醒在以中国机构和公民:
一、密切关注以色列政府发布的相关防疫信息(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Guides/ramzor-cites-guidelines?chapterIndex="1"),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控制人员接触范围等;生活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室内多通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健康安全;
二、建议在“依法合规、知情自愿”,并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当地疫苗接种计划。鉴于新冠疫苗保护效力并非100%,接种疫苗后仍应注意防护,不可麻痹大意,“放飞自我”;
三、如出现任何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检测或就医,切不可疏忽大意;
四、如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治疗或遵守当地隔离要求。隔离期间如自身健康状况异常需要就医,或有其他困难和诉求,应及时反映;
五、建议大家“非必要、不旅行”,减少感染风险。如确需跨国旅行,应提前了解有关国家防疫政策,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滞留第三国等风险和麻烦。如需回国,应按照使馆网站《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http://il.chineseembassy.org/chn/tztg/202010/t20201030_1846245.htm)有关要求准备。
如有需要,可联系中国大使馆寻求帮助。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以色列卫生部呼叫中心:*5400
以色列医疗急救电话:101
以色列报警电话:100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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