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 建制派议员:应有之义
中华新闻社 2020-06-05 08:54

图源:大公网
海外网6月4日电 据香港无线新闻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6月4日继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主席邀请官员进行总结发言,其后交付三读表决,最终以41票赞成、1票反对下,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
会议期间反对派议员陈志全、朱凯迪突破冲出主席台,有议员指陈扔出一物体,内藏有白色的虫,代主席李慧琼随即宣布暂停会议。朱凯迪事后称是“有机肥料”,大批警员于下午1时10分抵达会议厅调查。随后于下午4时45分复会,并改于其他会议室进行。
6月3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国歌条例草案》并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因应上周有议员行为极不检点,故将全体委员会审议的时间缩短至十小时,又表示今早会邀请政府官员及提出修正案的议员发言,随后即进入三读程序,三读辩论则维持6个小时。
就反对派提出的21项修正案,建制派议员表明全数反对,他们批评反对派议员将国歌法妖魔化,并强调支持国歌法是理所当然。民建联周浩鼎严正驳斥反对派不想政府加大宣传国歌教育,是与立法原旨背道而驰,呼吁市民不要被反对派议员所误导。
经民联张华峰表示反对修正案,因为修正案将侮辱国歌的罚则降低,但侮辱国歌是践踏国家尊严,是严重罪行,应给予阻吓性的罚则。他强调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尊重自己国家和国歌是每一个中国人应有之义,因此十分支持国歌法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8条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8年初就国歌法提出并推动相关本地立法工作,特区立法会于2019年1月完成《国歌条例草案》首读程序并进入二读阶段,原定于2019年6月恢复二读,但因“修例风波”及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长期停摆才延至2020年5月27日进行。
国旗法和国徽法两部全国性法律已于1997年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相应的香港本地法律《国旗及国徽条例》于1997年7月1日生效。
上一篇:内蒙古正蓝旗:大力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
下一篇:多伦多华人团体联合总会与福建商界大咖共渡“石光” 感受石材文化魅力
评论排行
- · 中华新闻社向环球网记者付国豪 (2019-08-14)
- · 境外媒体关注:北斗系统距全面 (2020-03-13)
- · “聚侨兴湘”株洲站活动:现场 (2024-06-01)
- · 《中华养生》 (2025-02-05)
- · 中国驻多伦多代总领事程洪波出 (2025-10-28)
- · 习近平将出席亚洲文明对话大会 (2019-05-10)
- · 外防输入,他们前移守国门 —— (2020-07-17)
- · 2024“侨心杯”全国少年足球邀请 (2024-07-10)
- · 习近平就俄客机迫降造成重大伤 (2019-05-07)
- · 《全球资产配置已成为“时尚” (2019-11-23)
- · 中国外交部:愿同马来西亚一道 (2025-02-19)
- · 外媒关注中国第二家稀土交易所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