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大主题领跑法律科技创新与融资!法律孵化器成为重要发展领域!

中华新闻社 2019-12-18 17:17

编辑整理 | 法雀传媒
作者 | 董甜
 
 

资料来源:

律新社(转载已获授权) 原标题又一家法律科技公司获亿美元D轮融资!2019年哪些主题领跑法律科技创新与融资?

理脉LegalMiner(转载已获授权)原标题丨2019年:四大主题领跑法律科技创新与融资

 
自今年年初以来,多家法律科技公司宣布获得了新的外部投资:数据分析提供商Ayfie筹集了1000万美元,Elevation Services宣布了2500万美元的投资额,Litify公司更是获得了高达5000万美元的风投。
 
特别是在今年9月5日,法律业务平台提供商Clio获得了法律科技圈自形成伊始至今最大金额的单笔融资:2.5亿美元的D轮融资。

 

 

法雀法务
解密孵化器

 

这些大量增加的投融资、兼并等资本动作的出现似乎预示着法律科技领域的前景越来越好了。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科技和律师事务所创新领域的融合变革过程中,有四个主题值得我们格外注意:整合与平台化、法律科技公司数量的增长、孵化器和加速器的成长以及律所作为法律科技技术研发者的参与。

 

1.整合与平台化:法律科技公司的发展趋势

 

2017年5月的时候,因为法律人工智能先驱RAVN被卖给了iManage,此时已经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或许意味着法律科技市场已经进入了企业整合的阶段,虽然这一想法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但是对于当时的法律科技市场来说,因为仍然有新的初创公司不断出现,不断拓宽传统法律行业的边界,所以,还未达到进入市场整合的阶段。

 

直到现在,即使有新的初创公司出现,但公司类型无出其右,这正是市场已经渐至成熟的表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科技市场规模的发展停滞不前,尤其是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法律技术并购交易的节奏一直在稳步加快。

 

2018年12月,智能合同审核提供商eBrevia将公司出售给美国企业集团Donnelley Financial。 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bag HighQ上市,也引发了一场竞购战。
 
风险管理软件公司Litera在投资基金的支持下购买了Workshare——其策略是利用投资者的现金打造一个大平台。

 

著名的英国西盟斯律师事务所(Simmons & Simmons)在7月份收购了法律工程公司Wavelength law——尽管其规模很小,而且处在一个平行的细分市场。

 

Elevate也在新型律所和法律科技领域掀起了一股收购热潮,在2018年11月,这家公司收购了法律人工智能公司LexPredict,并且在世界各地扩张其他业务。

 

 

总体来看,2018年法律科技领域的融资总额达到了16亿美元,增幅则达到了惊人的713%。

 

所以,此时的市场状况才意味着法律科技领域的市场整合正在发生,只不过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仍然充满了大量活跃因素。

 

2.法律科技公司的数量增长    

 

如之前所说,现有的法律科技环境是市场整合并伴随有大量活跃因素的出现,所以仍然有很多新的公司出现,并很有可能将现有公司挤出市场,因为新的公司可能有更新的技术,会比传统的公司模式服务更快、更便捷、价格更合理。

 

有人认为这些新的初创公司很难淘汰大企业,但是,一个创业公司或许很难,大量的新型创业公司就很可能逐渐瓦解大公司的市场,并积极创造新的需求。当确实有更好的服务市场大众的模式出现时,市场整合可能会加剧这一现象。

 

并且,因为成立一家合法的科技公司的准入门槛较低,即使成功发展下去很难,但是起步很简单。

 

一个初创公司可能只需要几个人和一小部分启动资金就能成立,它们因为成本低,反而更能适应存在各种可能性的灵活的市场。这些公司时刻处于竞争当中,所以有更强的自我改造能力,生命力更顽强。

 

简而言之,整合是真实存在的,产品类别的创造已经放缓,但这并不妨碍新的挑战者不断涌现,也不能阻止那些现有的公司开发新的产品。

 

3.孵化器和加速器的成长

 

以前,伦敦只有两家著名的法律技术孵化器,其中一家是MDR LAB,它是Mishcon de Reya首席技术官尼克•韦斯特(Nick West)的创意。

 

该公司因为创造了“双赢局面”而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很多初创企业和律师重新认识了法律科技这一领域,并意识到了这对于双方的价值。

 

(注:本文中所指“双赢局面”:创业公司想要访问目标受众和数据,以帮助改善他们的产品体验,而孵化器的主人可以获得行业最前沿的东西,让员工了解更多关于法律科技,当然也会内部使用一些技术或维护他们的客户的利益。)   

 

 此后,更多的孵化器公司被推出,如全球性的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于2017年4月推出的Fuse,Slaughter and May和普华永道也相继推出法律科技孵化器或加速器。

 

再到全世界范围内,加州的LexisNexis也有“法律科技增长项目”,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Duke Law School)也有一个类似的项目;同样的,奥地利也有由资深律所合作创建的项目。就在今年,印度也启动了同样的项目。

 

那么,这一切会影响现有法律市场的格局吗?

 

并不会。这些孵化器只是为了将匹配的各方主体连接起来,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尽管已经有公司选择与一些法律技术公司合作,但法律孵化器这样专业的服务还是有其自身的优越性。

 

毕竟不是每一家初创公司都能找到一家律所进行长期的试点。但孵化器的便捷性就决定了它有更强的稳定结构,来连接各方主体。

 

那么,孵化器的数量是不是过多了呢?

 

目前来说是没有的,孵化器已经成为当下法律技术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这种技术模式有助于培养新的人才和想法,并帮助这些新鲜血液更快的进入市场,所以正是需要更多发展的时候。

 

4.律师事务所:不但是律所,更是技术生产商

 

部分律所一直在自主开发与法律服务相关的软件,以便于更好的服务客户,但是一直规模较小。而现如今,律师事务所将其构建技术应用程序的能力转化为竞争优势的前景十分明朗。

 

Allen & Overy的AOSphere项目于2001年启动。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个开拓者。AOSphere现在有11种产品以订阅的方式销售给客户。

 

虽然它自己做了大部分的研发工作,但众所周知,它也与Neota Logic等其他科技公司合作来获取帮助。该集团表示,目前有450多家客户使用其一系列的产品,其中一部分产品是帮助金融服务客户解决跨境合规问题等领域的专家系统。

 

其他律师事务所也在逐步建设自己的项目。要明确的是,这些项目并不是律所购买某科技公司的技术执照然后倒卖其输出,而是在科技公司的软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生产出属于律所自身独有的专利产品。

 

一些从事这方面的公司包括英国“Magic Circle”中的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和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三家。DWF,肯尼迪家族(Kennedys),BLM,里德史密斯(Reed Smith)和克莱德(Clyde &Co)等律所也都在做着类似的业务。

 

例如,克莱德刚刚建立了一个针对保险行业的参数智能合同系统,现在正在试图将此软件推广到它的从事保险业的客户中。

 

这些意味着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把制造和向客户销售自己的技术产品的能力视为一个重要的优势,这会使其与其他竞争者区分开来。

 

而这已经不仅仅涉及到法律业务了,还需要软件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但很多律所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往往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相关的开发设计体系。

 

那么,这些技术是否真的会提高律所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保险律师事务所集团,为了给客户构建和提供(或销售)专门为帮助这些客户而设计的技术应用程序,已经开始投资该项技术,做开发工作。

 

这表明,他们不希望法律技术服务成为工作的障碍。很明显,这已经成为一种发展的方向。因为客户很有可能因为一个公司有自主产权的法律科技产品、能为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而选择这家公司。

 

 

结语

 

世界日新月异,有很多变化正在发生,市场也正在快速发展,而法律孵化器的国际发展趋势,意味着现有的国内市场也需要更多更快的建立这样的法律孵化器。

 

而国内在法律孵化器这一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法雀法务机构,拥有一定的前瞻性,成立了西北地区首家以“孵化+科技+法律服务”创新性服务模式的法律服务产业孵化园,形成了以线上线下相融合、法务商务相融合、法律产业相融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新机制。

 

旗下拥有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新媒体传媒公司、知识产权公司、法律科技公司、法商联盟、律师学院、法律公益服务队等多元化服务团队构成了较为体系化的服务结构,能为各类主体提供精准、专业、惠普、便捷的法律技术服务,成功助力法律人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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