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在华言行都应受中国法律规范
中华新闻网 2025-07-27 14:58
美国富国银行高管茅晨月被限制出境一事近来受到西方媒体关注。中国外交部此前表示,茅晨月女士涉及中方在办的一起刑事案件,被中方执法部门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根据中国法律,案件正在调查中,茅晨月女士暂时不能离境,并且有义务配合调查工作。从中不难看出两个关键事实:第一,茅晨月被限制出境是因为涉及刑事案件;第二,案件调查尚未结束,配合调查工作不仅是茅晨月的法律义务,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那些炒作所谓“美企高管在华失踪”的报道试图营造出这样一个场景:在这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社会环境中,谁都有可能因“被视作间谍”而突然失踪,甚至“在与外国公司和政府的纠纷中被当作筹码”,赴华旅行“充满风险”,营商环境更是“令人担忧”。也难怪这些美国媒体容易有这样的集体联想,如果不看主语的话,人们大概率会以为这说的是美国政府。从阿尔斯通高管皮耶鲁齐到华为的孟晚舟,再到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反复滋扰的诸多科学家、华裔学者和中国留学生,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大搞现代版“麦卡锡主义”,通过无理扣押外国公民制造“寒蝉效应”,这类事情美国最在行。
最近,还有一些媒体炒作其他个案,与茅晨月所涉案件放到一起,渲染所谓“赴华风险”。这只能说手里拿着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当前各国人员往来密切,不可避免存在各种纠纷,如果每个涉及美国人的案子都被上纲上线,在美国舆论的“鸣冤叫屈”中成为“中国社会环境令人担忧”的所谓“证据”,那么是不是所有美国人在中国都拥有“治外法权”,他们才认为是“安全”的呢?
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任何法定权利和义务都是相互对应、密不可分的,不可能说仅仅因为这个人拥有美国国籍,就可以高人一等、超越法律而不受约束,甚至涉及刑事案件也可以来去自如。这种“例外”在中国不被允许,同样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其他主权完整的国家都不被允许。如果有人涉及刑事案件,就有义务配合调查。一些西方机构和舆论经常把中国依法处理涉外案件说成是“破坏营商环境”“恐吓在华外国人”,但如果中国不坚持依法办事,恰恰才是在破坏营商环境。
中方在对茅晨月实施调查期间保持了低调,在案件仍处于调查之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信息披露,这些都是对美国舆论关切的一种回应。在这个孤立的案件上,中方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至于茅晨月本人的命运,应该留给中国法律来决定,不需要也不可能靠美国舆论来“断案”。
中国不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专门规定了“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近年来还不断开放免签政策,改善营商环境,敞开大门欢迎世界各国友好人士。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安定环境,是吸引越来越多外国人来华投资兴业、旅游观光的重要原因。外资企业不断加码中国市场,外国游客在华旅游的火爆视频席卷网络,都生动印证了中国社会的安全与友好。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上述案件是一起司法个案,中方将一如既往,欢迎各国人士来华旅游、经商,并依法保障其各项权益。随着中外民间交流越来越多,那套“中国充满风险”的叙事不攻自破,公道自在人心。
在中外交往大潮流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大费周章渲染“中国威胁”“赴华风险”的边际收益已经越来越低。我们奉劝有些人士,如果他们真那么关心美国人的安全问题,要做的恐怕不是紧盯中国的某个司法案子,而是把精力放在自家的事情上,放在与美国民众切身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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