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处罚13家拒收现金单位,罚金1000元至50万不等

中华新闻网 2021-11-30 18:22

       中华新闻社电     据报道,日前,中国央行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央行指出,遇到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受阻或受到排斥、歧视等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热线、就近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反馈等方式,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映。此外,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要求收兑或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等行为,公众可积极主动向人民银行、公安部门投诉举报。

上一篇: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圆满落幕
下一篇:中国民航局就修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