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发挥政法职能助力疫情防控

中华新闻网 2021-12-29 12:32

       中华新闻社西安电     近日,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了一起有影响的涉疫违法案件。

  违法行为人杨某,男,汉族,现年31岁,岐山县人。2021年12月27日上午,凤鸣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疫情防控点报警称有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驾车冲撞疫情防控点,并损坏防疫设施。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将杨某控制,并查明了其违法行为。岐山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岐山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安排和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强化工作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政法力量。
        精心部署安排,强化工作力量布好局。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执法监督组,制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县委政法委多次组织召开执法监督组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执法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领导亲临一线,强化指导检查带好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辉,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宁强多次对蔡家坡火车站、蔡家坡高速路口、高铁岐山站等重要卡点和基层超市、药店、卫生院等单位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法院代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深入各自包抓镇,了解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指导检查。
       坚持依法防疫,强化法治保障执好法。12月25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名义,起草《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印发至全县各村组(社区),并通过广播、电视、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通告、公告,拒不配合扫码测温、人员核查等疫情防控措施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伤害医护人员、恶意传播疫情谣言、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协同作用聚合力。县公安局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会同卫健等部门对省市推送的信息数据进行技术分析研判,加班加点核查数据归属地。会同交通部门对车站、高速公路入口、公安检查站等重要部位开展24小时排查,坚守路面防疫。县司法局分两个专班,由局领导带队对各镇及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各镇(社区)组织动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开展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等工作,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开展督导检查,强化推动落实见成效。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执法督导检查的通知》,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22名,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每天对全县9个镇人员摸排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依法处置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有力推动省、市、县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文|李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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