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沦为“二传手”,陕西信访堆积该如何破局?

中华新闻网 2026-03-24 09:39

中华新闻社西安电  (常建国)  民营企业投诉陕西科控集团扶持企业创新政策造假,向省信访局、陕企通、省政务平台和陕西省民营经济局等多个官方渠道反映问题,最终却发现所有投诉材料都被原封不动地转给了被投诉单位。干坏事的人不可能承认自己的过错,这样的投诉注定石沉大海。这一典型案例,直指陕西信访工作中存在的核心症结:信访部门沦为简单的“二传手”,只做材料流转,不做实质化解,最终导致信访问题不断堆积,群众合理诉求难以得到解决。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推动信访事项实质化解。然而在陕西的这起案例中,信访工作完全偏离了初心。相关部门将投诉材料转交给涉事企业,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履职方式,把信访工作简化为“材料搬运”,既没有开展实地核查,也没有跟进办理进度,更没有对办理结果进行监督。这种“一转了之”的操作,不仅无法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反而会让群众的信任度不断降低,让矛盾从个体诉求演变为信访积案,最终造成信访问题堆积的恶性循环。
 
信访堆积的根源,在于部分职能部门履职缺位,放弃了信访工作的核心职责。信访部门的价值,不在于传递了多少份材料,而在于推动了多少个问题的解决。当投诉被转交给涉事方,就意味着调查权、处置权被拱手相让,所谓的“办理”不过是形式上的走过场。对于民营企业反映的政策造假这类涉及营商环境、市场公平的关键问题,本应提级办理、联合核查,由专业部门介入调查,而非简单转办。这种敷衍塞责的工作方式,不仅违背了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为营商环境的优化埋下了隐患。
 
要破解陕西信访堆积的难题,首要任务是纠治“二传手”式的履职模式,构建闭环式的信访办理机制。信访部门在转送材料后,必须建立跟踪督办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办理标准,要求被转办单位提交详实的办理报告,而非一纸空文。对于涉及政策执行、企业权益、公职人员履职等敏感问题,要建立提级调查、交叉核查机制,杜绝“自审自查”的情况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只转不办、虚假办理、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让信访办理从“形式流程”转向“实质解决”。
 
其次,要以法治化建设为抓手,规范信访办理全流程。陕西应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办理的各项制度,杜绝程序空转、拖延推诿等问题。建立信访办理公开机制,让群众能够查询办理进度、了解处理结果,以公开透明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政策造假、营商环境等问题,要建立专项核查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行业监督等力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只有将法治思维贯穿信访工作始终,才能从制度层面杜绝形式主义,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依法依规的解决。
 
此外,还需坚持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信访堆积的背后,往往是政策执行、市场监管、企业服务等环节存在漏洞。陕西应聚焦民营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完善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企、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从源头防范政策造假、履职不力等问题。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问题,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闭环”的工作格局,既减少信访增量,又有效化解信访存量。
 
信访是民心桥,不是形式场;是解难题,不是走过场。陕西信访工作要走出堆积困境,就必须彻底摒弃“二传手”的履职方式,坚守为民解难的初心,以实质化解为导向、以制度执行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唯有如此,才能让信访工作真正回归本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化陕西的营商环境,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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