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七千多名优秀僧尼获官方表彰

中华新闻社 2018-12-22 17:42

      中华新闻社12月22日电 据中新社报道,西藏自治区哲蚌寺等70座寺庙、7034名僧尼21日在拉萨获西藏官方表彰,分别被授予模范寺庙、优秀僧尼。
 
      当日,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模范寺庙优秀僧尼表彰大会在此间举行。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丁业现在表彰大会上表示,当前中国任何宗教的发展,首先是必须适应今天的中国,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从现实生活中吸收新鲜养分,才有立足之地,才能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优秀僧尼代表、拉萨市林周县热振寺活佛热振?索朗平措说,我是一名新时代成长的活佛,要继承和弘扬历代热振活佛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争做止人为恶、与人为善、引人向善、发挥作用的好公民、好僧尼。
 
      丁业现希望,广大僧尼要充分挖掘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中有利於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因素,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阐释。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俄尔寺经师塔杰表示,佛经中指出“无学道业皆空”。作为一名经师,既要重言传、更要重身教。要发扬和光大藏传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精神,对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僧俗信众。
 
      山南市佛教协会会长达娃次仁介绍,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许多利寺惠僧的政策措施,使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僧尼同等享受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极大提昇。
 
      最新资料显示,西藏在45座百人以上寺庙实施了修建养老院的政策,2011年至2017年累计核拨人民币7500万元寺庙维修补助资金,有效解决了寺庙危房。另外,西藏全区僧尼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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