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五年级学生遭校园言语侮辱、勒索暴力伤害,事件被简单定性互殴,家长维权遇阻盼还原完整真相

中华新闻网 2026-09-15 17:29

  校园欺凌,从来不止是肉眼可见的拳脚殴打。人格羞辱、财物勒索、蓄意拦截伤害,同样会在未成年人心中刻下难以愈合的创伤。淮安市清江浦区淮阴师院附小新校区一名五年级小学生,在校内遭遇同学长期言语辱骂、两次索财之后,被对方持竹签、笔尖暴力袭击,造成耳损伤、听力下降,并诱发严重心理抑郁。然而事件处置中,相关单位截取片段画面,将整起欺凌事件简单定性为“互殴”。家长提交实名投诉材料两个多月,至今没有收到完整书面结论,维权之路陷入困局。
  事件发生在2026年5月。5月20日,受害学生在校园走廊遭到其他班级学生当众人格羞辱,对方说出没有父母、母亲已经去世等极具伤害性的话语。孩子上前质问,反遭对方强硬顶撞,双方发生短暂冲突,受害学生捡起矿泉水瓶扔向对方胳膊,未造成人身伤害。此后,施暴者以此事作为借口,先后两次向受害孩子索要10元钱财。
 

 
  5月25日中午放学,施暴学生索财被拒后怀恨在心,蓄意跨班在走廊守候拦截,手持竹签对受害学生进行扎刺攻击。受害孩子躲避过程中,用纸礼花筒抵挡对方,随即被施暴学生揪住,遭到踢打腰部、抱起撞击墙面。施暴者并未收手,又在二楼楼道继续拦截,双手掐住孩子脖子,控制头部撞击墙面,并用笔尖多次刺扎孩子颈脖,造成颈部多处划伤。现场目击者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还原了整个袭击全过程。
 

 
  事发后班主任到场处置,施暴学生当场承认伤人行为。当日两名班主任组织双方家长调解,施暴方家长先行支付500元用于伤情检查。当日门诊花费270元,并未进行CT深度检查,病历提示需要密切观察,警惕迟发性伤情。就在事发当晚,受害孩子出现头晕、呕吐症状,家属紧急送医,经淮安市中医院检查确诊鼓膜充血、耳损伤,伴随听力下降。后续治疗期间,孩子出现严重抑郁心理问题,累计产生医疗费用三千余元。

 
  后续协商赔偿阶段,施暴方家长主张当初支付的500元为一次性了结款项,拒绝承担鼓膜损伤、心理治疗产生的后续医疗费。受害家长提出调取完整校园监控并报警处理。据家长介绍,办案机关调取监控之后,重点截取受害孩子使用礼花筒进行防卫的片段,忽略事件前期长期言语侮辱、两次勒索钱财、蓄意拦截伤人等前置霸凌情节,直接将本次事件定性为互殴,当地教育部门也认同该结论。

 
  2026年6月26日,受害家长向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递交实名材料,反映校园欺凌处置、学校履职等相关问题。两个多月间,家长两次电话询问办理进展,教体局既没有出具完整书面处理结论,也没有告知明确答复时限,投诉事项悬而未决。从教体局出具的答复文书可见,学校仅组织双方批评教育、施暴学生手写保证书,没有针对这起包含勒索、人格侮辱、持物伤人的欺凌行为开展专项认定与惩戒。家长认为,学校在整件事件处置上存在简单调解、和稀泥的问题。
 

 
  受害家长提出四点诉求:一是办案机关完整看待事件因果链条,将人格侮辱、勒索钱财、蓄意持械伤人纳入事实认定,拒绝截取片段直接定性互殴;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实名投诉依法书面答复,核查学校履职情况,依规落实校园欺凌处置流程,对涉事学生开展相应惩戒;三是厘清民事赔偿责任,由施暴者监护人承担耳损伤、后续诊疗、心理治疗的全部相关医疗费;四是以此案为提醒,处理学生冲突不能只盯着肢体对抗,要重视言语霸凌、敲诈勒索这类容易被忽视的欺凌行为,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认定,应当完整还原事件起因、发展全过程,不能简单将受欺凌者的躲避、反抗,直接等同于互相斗殴。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肩负保护在校未成年人安全的法定职责,面对实名投诉,应当依法依规限时回应,给当事人一个清晰公道的说法。
  【编者注】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投诉材料整理,相关情况有待多方核实。事件完整事实以官方调查结论为准。

上一篇:莫让气象预警沦为免责式的形式主义
下一篇:没有了